处方,权利和义务

处方,权利和义务

2009年4月4日星期六

一场消逝。换得天荒地老的终结。


是清明。断了魂。叙永别。



听闻别人述说亲身经历的死亡之事。我没有表情没有想法。
总觉得自己是肤浅的人。无法想到如此深远的问题。
生与死。着实是太过沉重的话题。
身边也有过同龄人选择极端的做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当时徒留震惊。
我无法想象。他是勇敢。亦或者太过懦弱。
毕竟。想到永远的离开。想到永远的不见。就已经是件极端悲伤的事情了。
毕竟。我们还如此稚嫩。经历了太少。又如何知晓值不值得。

人生有两大喜事。一红一白。
早年婚事与晚年丧礼。
一为结合。一为永别。
这两样看似极端的事。却都只为了。成全。

前些天。是夜。听某人断续的说话。
心内监护室。年迈的老人。已是弥留之际。
很好的长者。心地善良。和蔼待人。为此留有很深的情感。
病情不断的反复。昏睡后只有片刻的清醒。
在最后的日子里。老伴一步不离的守护着。深情凝望。
终究敌不过的是死神的召唤。天上人间。从此。梦中脉脉不得语。
很好的家属。感天人永隔的痛。说道谢的话。
只凭添了深深情感留下的无限感伤。
逝者已逝矣。4月2日。午后。

是在感慨。所见的这样的生离死别。上演着真实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在感慨。未来的日子里会不断面临的这样的离别。没有重见的希望。
是在感慨。我们心脏最软弱的地方不断的被死亡冲击。针针刺痛灵魂。

我们皆是凡人。无法深刻思考死亡的涵义。
这样一场消逝。换得的终是一场地老天荒的终结。
也罢也罢。如若永远不知有多远。那此生许下的诺言。也终在这场消逝里得以成全。


by 郑书辰

2 条评论:

  1. 如果你做这一行,会有机会看到各式各样离别,形形色色的家属,最浪漫的送别,最无耻的争吵~~
    如果你当班送人,那是相当积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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